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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Hospital
Care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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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療系統概述
公立醫療保健系統結構
台灣的醫療行政機構分成中央和地方,也就是縣市政府兩個層級。中央最高的等級是行政院衛生署(DOH),其管理、指導與監督全國的醫療行政事務,並與地方的衛生局合作。在地方的醫療行政機構中,23個縣市政府及台北、高雄兩個直轄市均設有衛生局,在法律的管轄範圍內負責高層的醫療保健事務。衛生署的醫事處與醫療機構的經營與管理相關,負責醫事法規的問題、醫療機構品質輔導、緊急醫療救護服務、精神醫療心理衛生,以及醫事的人力資源管理。在台灣,中央的保健機構為衛生署,地方則是地方縣市政府及直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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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台灣目前的醫療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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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分布
1.台灣醫療系統的運作模式
台灣醫療系統的運作模式是以封閉的醫療人員任用方式為主。醫院僅任用曾在某些特定醫院實習過的有照醫生。醫院的管理區分較細,分有急診病人、門診病人及住院病人的服務。
2.目前台灣的醫療機構與醫療服務能力
台灣的醫院可根據經營權的歸屬(公立醫院、私立醫院以及財團法人醫院)、所提供的醫療服務(綜合醫院、長期慢性病療養院、精神疾病療養院)、是否為教學醫院(教學與非教學醫院),以及不同的醫療層級(醫療中心、區域性的醫院及地方診所)作區分。
- 台灣醫院的分布
到2004年底止,台灣總計有590家醫院,其中包括556家西醫院(88家公立醫院與168家私立醫院)以及34家中醫醫院(2家公立醫院與32家私人醫院)。大台北地區具有較多的醫療資源,共計有116家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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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台灣醫院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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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萬人所擁有的醫療從業人員分析
到2004年底止,在醫療機構就業的醫療從業人員共有192,611人。其中包括每一萬人就有21.1位醫生、44.9位護理人員(註冊過的專業護士,護士與助產士),11.5位藥劑人員(藥劑師與助理藥劑師),請參考圖表3.3
近年來,醫療從業人員在數量上有許多改變。在護理人員方面每萬人增加了19.1人,在數量上超過了其它的醫療人員。醫生則提高4.9人,位居第二;藥劑人員增加2.6人,而放射治療與檢驗人員則增加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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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底 單位:每1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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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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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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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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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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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療與檢驗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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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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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療師與專業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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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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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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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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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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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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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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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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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3.3 台灣醫療機構就業的醫療從業人員數量 |
- 醫院各部門全職醫生的分析
在台灣醫院中看診的醫生都有一般醫師執照,且大多數擁有專業醫師執照。到2004年底為止,全職的專業醫生計有14,964人。平均而言,不論是公立還是私立醫院,擔任全職的專業醫生達到69.2%,而所有西醫院中,榮民醫院擁有達90.5%全職的專業醫生為最高,第二高者為衛生署附屬醫院以及高雄與台北市立醫院,擁有79.6%的全職醫生。而軍方醫院的民眾診療則為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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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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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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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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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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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和民眾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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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附屬醫院,以及高雄與台北市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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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個人營利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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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教合作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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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於非個人營利機構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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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於非個人營利的宗教機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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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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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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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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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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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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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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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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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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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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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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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專業醫生在台灣醫院中的比例 |
- 醫院病床位分析
至2004年底止,醫院的病床位共計有127,667個,平均每萬人有56.3張床。在各種不同的病床中,一般病床有94,659張,佔總數的74.2%,特別病床有33,008張,佔總數的25.9%。急症病床佔總數的76.4%,在一般病床中的比例為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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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主要國家病床總數 (醫院病床位,床位/每千人) |
- 醫院醫療服務能力
A. 一般病床服務分析
2004年時,一般病床的平均佔床率為71.1%,平均入院天數是9.6天。特別病床的平均佔床率為57.9%,平均入院天數是10.21天。
B. 醫療服務能力
a. 門診病人
2004年門診病人的累積總數達101,687,332人,其中公立醫院佔27.5%,私立醫院佔72.5%。
b. 急診病人
2004年急診病人的累積總數達6,870,499人,其中公立醫院佔27.4%,私立醫院佔72.6%,較去年成長了12.1%。
C. 施術患者
2004年手術累積共達1,707,502件,門診病人佔44.4%,住院病人佔55.6%。而其中公立醫院佔26.3%,私立醫院佔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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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醫療教育
台灣的醫療教育最早可追溯至日治時代。在光復初期,唯一的醫療機構僅有台北帝國大學的醫學院(Taihoku Imperial University,台灣大學附屬醫院的前身)。目前,全台共有11間醫學院及許多相關的醫療學校。不同教育系統的醫學院提供有不同的專業醫療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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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間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的醫療影像管理系統 PACS(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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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醫學教育
目前台灣的醫學教育分為:(1)為醫學院學生提供的教育(醫學學士學位);(2)為專業醫師提供的教育(住院醫師的訓練);(3)在職進修教育;(4) 終身學習教育。醫學院的學生的醫學課程共需7年,其中包括實習。在獲得醫學學士學位後,他們還必須通過國家的醫師檢定考試,取得執照後才能開始執業。為能掌握醫師的品質,衛生署限制所有醫學院每年最多僅能招收1,300名新生。
2. 護理教育
目前台灣的護理教育可區分為護理職業高校、護理專科學校、大學的護理系以及研究所。為提高護理人員的素質,護理職業高校已於2005年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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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醫療評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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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評鑑系統最早開始於美國,其目的是為推動醫療服務品質並為醫療方式建立標準。這套系統的目的是為提供醫學院的學生及住院醫師一個適當的臨床訓練場所。台灣的醫院評鑑起源於1978年,起初是為用於指定一些醫院提供醫學院的學生實習,而後評鑑才逐漸由教育部與衛生署主導。當時僅24家醫院被認可為教學醫院。從那時起,教學醫院的評鑑邁入制度化,演變成每兩年舉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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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心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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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醫療法規正式完成與頒布,並授權中央的保健行政機關實施醫院評鑑。1988年,首次完整的醫院評鑑在台灣展開,教學醫院的評鑑則是由教育部辦理。台灣是繼世界實施醫院評鑑的四個國家之後的亞洲第一個國家。根據醫療法規定,醫院評鑑結果的有效期為三年,一旦期滿,醫院便須重新申請評鑑。目前有497家醫院評鑑合格(2005年台灣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TJCHA)。
醫院評鑑原由衛生署執行,教學醫院評鑑則由教育部辦理。而在台灣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TJCHA)成立後,1999年起醫院和教學醫院的評鑑才開始統一辦理。台灣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是一個藉由捐款和衛生署、醫院組織和醫藥組織共同推動的機構,以辦理衛生署所指定的醫院評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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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紀念醫院的急重症醫學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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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醫藥大學的高壓氧治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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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中央健保局將醫院評鑑的結果作為補助的依據,醫院評鑑的重要性在醫療機構中已被不斷地強調。評鑑成績愈好,所得到的醫療補助就越多,大眾也認為評鑑成績越高代表著越好的醫療服務品質。因此,各醫院皆努力獲取更佳的成績。在評鑑中,醫業人員、設施、器具及醫院的服務品質都是重點,且其對病人、社會與醫療從業人員來說,都具有正面及長遠的意義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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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衛生合作夥伴
過去數十年來,我國締造了舉世聞名的「經濟奇蹟」,成為世界第十九大經濟體、第十五大貿易國,平均國民生產毛額(GNP)已超過美金一萬四千元。台灣在世界經濟競爭力報告的衛生項目被評比為全世界第二名,台灣的醫療與經濟發展已可媲美已開發國家的規模。透過促進國際經貿繁榮和推動援外工作,台灣的經濟發展水準幾乎可與已開發國家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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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推動援外工作的宗旨在於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建立我國國際合作發展制度,提升技術合作層次,協助邦交國與友好開發中國家推展經社建設。在1995年至2004年之間,台灣政府與民間團體提入的海外援助金額已超過兩億美金,共有八十多個國家受惠。公立及私立醫療機構目前正積極推動一百多項與衛生議題有關的雙邊國際合作專案,以推展醫療與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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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人士享有傳統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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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療可分為三大部分:技術援助與訓練、醫療援助與捐贈,以及人道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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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援助與訓練
台灣國內已有十多家醫院與海外醫療團體進行學術與技術上的交流,推展醫療人員及醫學院學生的訓練工作。目前已訓練出數以百計的醫療人員。
台灣醫療院所亦與海外醫學團體合作,進行長期醫療人員的培訓工作。重要的國際合作里程碑包括:在高雄長庚醫院進行的活體肝臟移植手術、林口高雄長庚醫院進行的輪市肌(Orbicularis)細胞移植及顱顏畸形整形手術、慈濟醫院進行的雙胞胎分割手術、恩主公醫院進行的腹腔鏡及肥胖手術、遠東醫院進行的心臟移植手術,以及好發於臉部的罕見巨大型齒堊質瘤(Gigantiform
Cementoma)與單一Hallervorden Spatz症候群的醫治手術。您可向上述各家醫院索取這些手術的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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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升台灣訓練醫療人員的能力,行政院衛生署遂於署立台北醫院成立國際醫療訓練中心。在2002年8月,衛生署為首批來自海外其他國家接受培訓的醫療人員舉行榮重的歡迎儀式。截至2005年9月,共計有26個國際團體曾在台灣接受過訓練。此外,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亦於2005年11月成立國際病房暨醫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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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古醫院與署立台北醫院進行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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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駐馬拉威醫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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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動醫院內的床邊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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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援助與捐贈
台灣國內約有26個組織提供超過六千六百萬美間的醫療資源給55個國家。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及國際佛光山組織每年共捐贈六千組以上的輪椅,國泰綜合醫院、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馬偕紀念醫院、高雄醫學大學、嘉義長庚紀念醫院、慈濟醫院,以及草屯療養院亦提供許多的醫療援助。曾接受過台灣捐贈的國家為:吉里巴斯共和國、印尼、宏都拉斯、伊朗及中國,捐贈品包括嬰兒用氧氣罩及保溫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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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拉威姆祖祖中央醫院的整形醫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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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援助
台灣定期派遣醫療人員進行衛生教育、防治傳染疾病,以及提供醫療服務的援助工作。當某個國家遭受嚴重災難時,台灣會立即提供所需的緊急援助與日常物資,並提供診斷服務、外科手術及預防傳染疾病的援助。
接受台灣援助的國家包括:幾內亞比紹、中非共和國、馬拉威、利比亞、沙烏地阿拉伯、越南、帛琉、泰國北部地區、蒙古、印度、巴布新幾內亞、印尼、泰國、斯里蘭卡、柬埔寨、緬甸、菲律賓、尼泊爾,以及聖多美與普林希比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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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緬甸義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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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拉威北部社區診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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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15個台灣醫療院所曾派遣醫療人員提供更進一步的援助。自2002年起,屏東基督教醫院即派遣醫療團常駐於馬拉威,協助當地設立醫院和訓練醫療人員。民生醫院、馬偕紀念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台北市立萬芳醫院、慈濟醫院及衛生署旗下的台中醫院、新竹醫院、台北醫院在2005年發生南海大海嘯時,亦均曾派遣醫療救援團隊提供救災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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